张英栋 山西省晋中市第三人民医院
几百年来,众注家对《伤寒论》的研究或阐释,或是以赵开美复刻的所谓宋本为蓝本,或是以成注本为蓝本。在这两个通行版本中,桂枝汤方后注云“……适寒温,服一升。服已须臾,啜热稀粥一升余,以助药力。温覆令一时许,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,不可令如水流漓,病必不除……”按照这样的句读,“一时许”被理解为对于“温覆”的时间要求,临床缺乏可操作性。
如果“温覆”10分钟,就已达到“遍身漐漐微似有汗”的目的,还需要继续“温覆”吗?如果不再温覆,则有悖“温覆令一时许”的含义;如果继续温覆,就会汗出“如水流漓,病必不除”。再做另一个截然相反的假设:如果“温覆”已经远远超过“一时许”表示的两个小时,是一晚上,甚至一两天,还没有达到“遍身漐漐微似有汗”的目的,还要继续“温覆”下去吗?以上两种假设在临床实践中都可遇到,前者于偶感风寒的急性病中多见,后者于慢性顽固性的皮肤病,如银屑病的治疗中多见。基于上述考虑,笔者认为,把“一时许”作为对于“温覆”的时间要求,缺乏临床实际意义,会令患者在操作时无所适从。而如果把“一时许”与后面的“遍身、漐漐微似有汗”关联起来,则临床意义很大。“令一时许”作为发汗的时间要求,与“遍身”、“微似有汗”合起来组成“汗出三要素”,作为皮肤功能恢复正常的标志应用于疾病的治疗中,会起到重要作用。
仲景本意到底是如通行版本中的“温覆令一时许”呢,还是笔者推测的“令一时许……有汗者益佳”呢?在考证的过程中,笔者借鉴了李心机教授的“让《伤寒论》自己诠解自己”的方法,发现了5条有利于笔者观点的考证依据。
其一:宋本《伤寒论·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》有“凡发汗,欲令手足俱周,时出似漐漐然,一时间许益佳,不可令如水流离……”条文,与第12条用了同样的“令”与“不可令”的句式,但把“一时间许”放在了“手足俱周”和“似漐漐然”的后面,很明确是“汗”的具体要求,与“温覆”无关。
其二:唐本,即《千金翼方》本《伤寒论》中桂枝汤方后明确写着“温覆,令汗出一时许,益善”。“一时许”出现在“汗出”之后,是汗的时间要求,而非出现在“温覆”之后。
其三:《金匮玉函经》桂枝汤方后曰“温覆令汗出,一时许益佳”,“一时许”在“汗出”之后,与“温覆”无关。《金匮玉函经》是公认的研究《伤寒论》的一个极具价值的古老传本,对赵刻本有“欲人互检为表里”的重要的互校作用。
其四:冯世伦教授主编的《解读伊尹汤液经》中,在《可发汗证第八·可发汗上篇》的桂枝汤方后与唐本相同,为“温覆,令汗出一时许,益善”。
其五:赵开美复刻的宋本《伤寒论》,即目前通行版本中,第12条桂枝汤方后注出现了两个“令”字,从语法角度讲,应该语意连贯、一致,都是说明“温覆”等手段要达到的目的的。第二个“令”字没有歧义,与汗相关,为“不可令如水流漓”;前面的“令”应与之相对,为“令一时许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”。
综上所述,“令一时许”不是对“温覆”的要求,而是对发汗时间的要求,所以赵刻本和成注本中“温覆令一时许,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”当为“温覆,令一时许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”。